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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究幼儿园的责任么?等

其他论文    日期:2019-03-27    作者:面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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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究幼儿园的责任么?   王女士:我儿子在幼儿园被同学打伤了,可追究幼儿园的责任吗?   新疆得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补签合同还需支付双倍工资吗?
  买女士:我所在的单位为我补签了劳动合同,还需要给我支付双倍工资吗?
  新疆芳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双倍工资,即“支付双薪”和“补签合同”不是二选一的问题,而是用人单位应当并列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车辆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孙先生:请问车辆转让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需要我妻子也到场吗?
  新疆瑞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华:车辆转让卖方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车辆产权证与行车证共同前来办理,买方需要携带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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